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黄晓米】随着移动支付业务的普及,便捷背后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近日,樊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手机外借引发的盗窃案件:某公司员工刘某(女)因轻信同事“刷单”的借口出借手机,被非法盗刷14万余元。
2024年3月,某公司主管张某(男)以“公司短视频运营刷单”为由,向同事刘某借用手机,并要求其配合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出于对同事的信任,刘某将手机交给张某操作。其间,刘某见账户余额未变动,便放松了警惕,十几天后,突然发现自己已背负巨额债务。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创业失败负债累累,在债主的催逼下将黑手伸向了身边同事。自去年3月起,张某利用刘某手机完成身份验证后,通过盗用支付宝花呗、借呗等移动支付功能,持续实施盗刷行为。刘某报警时,已累计造成经济损失达14万余元。
“我谎称工作需要,要用她手机刷单,骗她配合我搞人脸识别,获取手机权限,当天就从花呗套现1.5万元,之后越陷越深。”张某在讯问中供述。
经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获取刘某密码后,秘密盗刷他人花呗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目前已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特别提醒,当前移动支付与个人身份信息绑定,广大群众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因人情往来随意出借手机、泄露支付密码及短信验证码。面对“工作需要”等非常规操作要求,应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核实确认,避免因一时疏忽遭受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