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许蒙蒙 邵芳】近日,襄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碰瓷诈骗案,四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苦肉计制造交通事故假象实施诈骗。经检察机关公诉,目前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获刑。
据悉,为谋取不义之财,武某竟用铁锤砸伤同伙杜某右脚趾,随后与曾某、王某一同组成碰瓷诈骗团伙。四人提前明确分工,曾某负责制订作案计划,王某负责驾车寻找目标,杜某伪装成被撞伤者,武某则扮演“调解人”出面索要赔偿。此后,该团伙将作案目标锁定襄阳各高速服务区,专挑独自驾车的司机下手。
2022年7月,在福银高速某服务区停车场,四人盯上独自驾车准备倒车离开的曹某。杜某将受伤的右脚伸到车后轮处,佯装被轧伤后大声呼救。曾某、武某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要求曹某带杜某就医。在医院,杜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检查,被诊断为右足第五趾骨远端骨折。武某随后向曹某索要1.2万元赔偿金,在曹某提出报警时,武某假意劝说并“让步”,最终骗取5000元。
察觉被骗后,曹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出击,在另一高速服务区将正在分赃的武某、王某抓获,曾某、杜某虽侥幸逃脱,但在警方持续追捕下也相继落网。经查,王某、曾某还在湖南多地实施过同类诈骗,后被移送湖南警方处理。
经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0月20日,襄州区法院判处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25年4月26日,杜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至此,这个自导自演的碰瓷诈骗团伙被彻底瓦解。
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碰瓷诈骗是指行为人故意制造或编造被害假象,通过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此类有组织、专业化的碰瓷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财产权,扰乱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遭遇可疑交通事故时,务必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切勿私下协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一旦发现类似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