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庄姗姗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法院积极推行先行调解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分层过滤”解纷体系的关键一环,努力实现“诉求马上办、矛盾不上庭”的目标。
先行调解是一种立案后由法院指派法官或委托特邀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先行开展调解工作制度,明确简易程序案件调解周期为7日,普通程序案件调解周期为15日,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周期可延长30日。若调解成功,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司法确认或民事调解书,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在先行调解期间,当事人暂时不用交纳诉讼费用,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再交纳案件受理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将退回至法院立案庭,法院将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诉讼费交纳通知书,交费后即可转入审理程序。
先行调解:
打造解纷“快车道”
林先生(化姓)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他在工地干活却一直未拿到劳务费,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诉至老河口市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小庄审查诉讼材料后发现,林先生目前仍在外地务工,来回不便,且被告曾出具过劳务费欠条,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调解可能性较大。在征得林先生同意后,小庄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杨继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收到案件材料后,杨继锁立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得知被告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劳务费。杨继锁建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劳务费,被告对此表示认可。然而,如何将调解方案转达给林先生成了一个难题。
原来,林先生来自广东省,已经年过六旬,方言差异让双方沟通困难。为破解语言障碍,杨继锁请法院派驻至综治中心的青年干警、诉调对接专员陈怡雯提供帮助。经过陈怡雯的反复说明,林先生终于理解了调解方案。
考虑到林先生在外省,杨继锁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并签署协议。但林先生不会操作,家中也无人可以帮助,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杨继锁辗转联系到林先生所在地村委会,向其说明情况后,村委会工作人员协助林先生完成了远程调解。最终,这起跨省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务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我们立案人员在登记立案审查时,会对当事人送来的材料进行‘问诊式’案件筛查,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矛盾焦点和当事人调解意愿,将案件精准推送至入驻老河口市综治中心的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先行调解。”小庄介绍,“先行调解省时、省力、省钱,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多位当事人的好评!”
形成闭环:
债务履行“跟进督促”
老河口市法院认为,调解成功只是第一步,及时将调解结果兑现才是当事人关注的重点。“法院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它们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庄说。
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当事人可在线上或线下向老河口市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该院派驻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专员审查后,会立案并联系速裁团队的法官进行办理。同时,每个调解员都有一张“履行回访表”,调解员需要在协议约定的履行时间之前,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履行协议。林先生按时收到每一期劳务费,就得益于调解员的“履行回访”。调解员杨继锁在每个分期履行节点,都通过微信主动联系和督促被告履行案款。
“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化解纠纷,还帮我督促对方履行了协议。”当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林先生忍不住打来电话对调解员表示感谢。“对于标的额较小或诉讼请求能当场履行的案件,我们一般会引导当事人当场履行。对履行确有困难的,我们会协商调解方案,提供督促履行的‘后续服务’。”杨继锁向当事人说明。通过“调解-立案-审理”全流程闭环管理,调解员介入督促履行,法院强制执行兜底,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形成了完整闭环,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系统集成:
构建调解“一张网”
先行调解机制不是调解员个人的“单打独斗”,而是一项“团队作战”的系统工程。为积极推进“全流程调解”,做实指导调解工作,老河口市法院和公安、司法、工会、人社、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开展联动,形成了“三室四调一中心”的“法院+”调解网络。该院采用“法官+书记员”速裁团队的入驻模式,在综治中心设置了诉调对接窗口、法官工作室,指导和开展以案释法、先行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满足当事人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有效降低当事人解决矛盾的成本。
2025年以来,老河口市法院依托综治中心阵地,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实现了案件分流效率、调解工作质量和多元解纷效果“三提升”。
下一步,老河口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实到先行调解、指导调解工作的每个环节,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先行调解的认可度,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下、化解在审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