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吴婧雯】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电子购物卡成为消费者的新宠,越来越多的人也随之做起了购物卡中间商,他们低价拿货转卖赚差价,却往往忽视其中潜藏的风险。近日,保康县法院歇马法庭线上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还成功化解多起潜在纠纷,实现“一案解多纷”。
中间商李某(化姓)经朋友介绍,得知能以870元/张的价格从肖某(化姓)处购入面额1000元的“盒马鲜生”电子购物卡,便添加对方,批量采购60张。随后,李某以930-94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闲鱼平台转售这批电子购物卡。李某本以为稳赚不赔,却不料部分售出的购物卡无法使用,遭买家投诉索赔,交易平台还封禁了其账号。无奈之下,李某将“上线”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开庭时,肖某未到庭,李某不仅没赚到钱还倒贴,委屈不已,坚称肖某应承担责任。法官审查发现,此案全程线上交易,购卡量大、涉及人数多,且李某仅赔付了部分买家,若只解决当前纠纷,双方以后肯定还会继续诉讼,出现“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况。于是,法官积极联系肖某,推动双方调解。最终,肖某一次性赔付李某6000元,李某则自行处理后续问题,成功将该案及潜在纠纷一并化解。
保康县法院提醒,电子购物卡流通快、风险高,中间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单纯倒买倒卖模式暗藏隐患。消费者交易时务必增强风险意识,切勿因小失大,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