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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盗窃展车 买充电器时落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李欢】男子酒后盯上未上锁的四轮电动展车,盗车后买充电器时落网。近日,该男子被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12月底,樊城区某电动车专卖店停车场发生盗窃案。从现场监控画面可见,案发当晚,一名身着黑色羽绒服的男子在专卖店的四轮电动车展区徘徊许久。趁着夜色,男子钻进一辆未上锁、钥匙未拔的展车,随后将车开走。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一直很喜欢该品牌电动车,此前多次到店咨询,却因2万元售价犹豫不决。案发当晚,王某饮酒后前往专卖店停车场,发现展车钥匙未拔,一时冲动实施了盗窃。

次日上午,王某驾驶电量即将耗尽的车辆前往一家挂着“电动汽车配件”招牌的仓库购买充电器。而这里恰好是被盗车辆所属专卖店的仓储点。店员扫描车身专属二维码,确认车辆为被盗展车后,迅速报警。王某随即被警方当场控制。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17557元,达到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就想过把瘾,没想到会坐牢。”面对审讯,王某懊悔不已。

承办检察官介绍,临时起意盗窃与预谋犯罪在法律后果上没有区别,只要涉案金额符合刑法规定,就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盗窃罪。今年3月,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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