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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刑事办案力度 提升文物保护效能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李潇凝 通讯员许文娣】10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东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在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保护文物方面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盗窃、倒卖文物等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文物安全,确保文化遗产永续传承。

坚持依法严惩,聚焦打击重点。检察机关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珍贵文物,以及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等实施的犯罪行为列为办案重点,通过提前介入调查、依法追捕追诉、深挖犯罪线索,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强化证据审查,提升办案质效。针对文物犯罪案件专业性强、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特点,检察机关借助“外脑”支持,联合专业机构围绕文物等级与价值评估、墓葬结构与保护等级鉴定等关键问题,细化证据标准、实质性审查鉴定意见,严格把控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深化协同治理,凝聚保护合力。树立“一盘棋”工作理念,加强与公安、文物保护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综合治理”一体推进模式。在追究文物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推进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督促受损文物修复,追索流失文物,实现“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的有机结合。

注重能力建设,锻造过硬队伍。面对文物犯罪职业化、网络化等新形势新挑战,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托专家咨询库、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制度,通过同堂培训、跨区域交流、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文物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

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刑事检察办案力度,深化部门协作,提升文物保护效能,为服务文化强国建设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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