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潇凝 赵亚丽 通讯员许文娣】10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毛伟介绍了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
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职责,或对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责任主体提起诉讼,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对象可以分为3个方面: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
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比如市检察院办理的铁佛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铁佛寺大殿受损问题,市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拆除违规设施,恢复大殿原貌,推动申报修缮资金,用于文物本体的修复和后续的活化利用。
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例如樊城区检察院在办理陈某甲等人盗掘古墓案时发现,被盗的多件青铜器文物中有9件是一级文物。樊城区检察院在以陈某甲等人涉嫌盗掘古墓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起诉,依法追究被告人连带赔偿抢救性考古发掘费用7万余元,实现了“刑事打击+民事追偿”的双重效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等6种类型,如老河口木版年画,2011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今年6月,老河口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一同走访该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木版年画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建立非遗侵权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严厉打击盗版仿冒行为,同时为传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探索从司法保障到活态利用的衔接路径,以司法之力筑牢非遗保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