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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敲警钟 以案释法清隐患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王毅然 柏婉琪】森林重点防火期临近之际,南漳县法院近日联合南漳县公安局、南漳县检察院,在薛坪镇薛坪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因上坟祭祖引发的失火案件,为当地群众敲响森林防火警钟。周边2个乡镇30余个村、社区的100余名村民代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观摩。

2025年3月下旬,村民丁某(化姓)在祭祖时违规焚烧纸钱,引燃周边杂草。因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形成山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总面积5.81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4.447公顷(66.71亩),造成13户居民受损,林木损失价值约1.5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在森林重点防火期违反野外用火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案发后认罪认罚、积极扑救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庭审结束后,各单位现场开展普法宣讲。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解析失火罪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南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结合本地案例,提出防火建议;南漳县法院干警则从司法保护生态角度,阐释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薛坪镇党委副书记刘峰表示,将以此案为警示,完善防火机制,推动构建联动防护体系。村民危剑波观摩后表示,今后将主动宣传防火知识,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下一步,南漳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森林防火司法保障,加强部门协作,普及防火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规范用火,从源头防范涉林违法犯罪,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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