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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调解化干戈 七年矛盾一朝解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朱倩雯 黄依怡】“真没想到,这7年的恩怨能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彻底了结。”近日,在保康县综治中心,因债务纠纷引起的轻伤事件当事人老张和老罗在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时间回溯到2018年春天,村民老张雇请同村老罗修建雨棚。工程完工后,老张支付了部分费用,拖欠9500元尾款。7年间,老罗多次上门催讨,老张不仅拒不付款,还多次躲避,导致矛盾越来越深。去年10月,老罗再次上门索要欠款时,老张情绪失控,不仅言语辱骂还动手打人,致老罗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老罗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保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提起公诉,老罗拿不到多年的欠款,老张也要接受刑事处罚。

为此,保康县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经过多次上门调解和公开听证,邀请派出所、社区等单位围绕“债务清偿+关系修复”双目标开展矛盾调解工作。检察官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邻里关系等多个角度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老张当场赔付老罗医药费、误工费等7万元,并支付拖欠7年的9500元欠款,老罗也自愿出具谅解书。双方长达7年的矛盾终于化解。考虑到老张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老罗的谅解,保康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对老张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违法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采纳检察意见,依法对老张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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