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周女士与朋友购买短视频服务后,得知商家的业务员离职。她们对后续业务员的对接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商家却迟迟不退款,并表示之前的业务员拿走了订单提成,公司蒙受损失。消费者到底能不能获得退款?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消费者:
下单后商家的业务员离职
今年年初,周女士打算购买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通过社交平台推广自己的生意。巨量联投广告策划(湖北省)有限责任公司襄阳抖音房地产幸福里运营商(简称幸福里公司)的业务员联系了周女士,商讨服务事宜。
“他们负责策划文案、拍摄剪辑,给我成品短视频。”周女士介绍,幸福里公司准备3个月为其制作15条成品短视频,价格为1280元。业务员承诺,如果对视频不满意,可以退款。周女士便通过微信转账下了订单。之后,周女士又推荐了自己的两个朋友各下了一个订单。她们全程都通过微信与业务员交流,没有签订纸质协议。
春节过后,周女士和朋友多次联系业务员,对方均处于失联状态。周女士将电话打到幸福里公司,才得知该业务员离职了。周女士和朋友本就为此气愤,再加上后来的业务员对接时服务态度不好,3人十分不满。她们认为订单还未生效,要求退款,但无果。
商家:
提成已发给离职的业务员
“他们说我们3人的单子成交后,已经把提成发给了离职的业务员,所以不能给我们全额退款。”周女士认为,这是幸福里公司内部的分配问题,业务员的提成不该由消费者承担。
为此,记者联系上幸福里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乔先生表示,周女士等3人要求全额退款,这对公司来讲确实有损失。公司一直实行谁签单谁服务,而且签回订单就可以领取提成。如今,之前的业务员拿了3笔订单的提成后走人,如果公司全额给顾客退款,还得承担已经发放的提成费用。
除此之外,乔先生称,周女士的两位朋友确实没有享受过订单服务,但周女士享受了一条视频的制作服务。就算后期公司走完财务核算手续,也只可能为周女士的两位朋友办理全额退款。周女士想要退款,还得扣除已产生服务的费用。至于什么时候流程能走完,乔先生表示无法确定。
新接手的业务员与周女士对接后,带着工作人员前往为其拍摄,双方当时沟通得不太愉快,存在分歧导致后期没有继续制作成品短视频。“他们就来随便拍了拍,也没拍成功,这不能算我享受了一条视频的服务。”周女士说。
双方为此一直无法达成协议。周女士和朋友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律师:
发放提成属于
商家内部管理范畴
那么,周女士她们是否有权利主张全额退款呢?业务员从订单中拿走的提成,需要作为客户的周女士等人承担吗?
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辉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周女士与视频商家之间系服务合同纠纷。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口头约定亦构成合同关系。合同标的为短视频策划、拍摄及制作服务,商家负有按约完成服务之义务,消费者享有依约获取服务成果的权利。发放提成属于商家内部管理范畴,与消费者权益无直接法律关系。
关于退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两名消费者未获得服务,商家未履行合同义务,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
如果周女士确实享受了部分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服务未达到约定质量或数量时,消费者可要求减免费用。但商家已产生服务成本,需扣除合理劳务支出,剩余款项应予退还。如果商家主张全额不退,违反公平原则;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此,赵辉给出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应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合同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履行期限及违约责任,避免口头协议造成举证困难。同时,细化履约条款,约定分阶段付款,如预付30%,拍摄完成付50%,成品交付付尾款,降低资金风险。此外,一定要留存证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服务成果,电子数据也可作为维权依据。
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需强化契约意识,商家应提升服务透明度。赵辉建议,行业协会制定短视频服务标准合同范本,助力行业合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