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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与物业公司起纠纷 法院高效调解护权益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付巧云】近日,襄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两家物业公司与保安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展现了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调解工作中的专业能力与高效执行力。

曹某于2019年1月应聘到A物业公司,被安排在某小区从事保安工作。2024年1月,A物业公司与该小区的合作结束,B物业公司中标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曹某继续在该小区从事保安工作。然而,2024年7月,曹某被B物业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

曹某认为A物业公司和B物业公司均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于是向襄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未获得满意结果。

随后,曹某将A物业公司和B物业公司起诉至襄城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与两被告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赔偿。

襄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金颖在阅卷时发现,两家物业公司在与曹某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时存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因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金颖当庭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中,金颖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梳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发现两家物业公司在与曹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均存在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形,找到了纠纷产生的根源。

金颖以此为突破口,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提出了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积极引导双方握手言和。

在金颖的努力调解下,A、B两家物业公司最终认可人民法院的调解意见,分别与曹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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