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张诗伊】“小区管理、安保、绿化,物业公司哪一样干好了?要不是他们疏于管理,让人捅破了下水管道,大量污水灌进我家,造成这么严重的损失,我能拖欠物业费吗?”去年10月,在樊城区法院立案庭,业主张某气愤地说道。
据了解,去年10月,某物业公司因小区14户业主拒交物业费,部分业主甚至拖欠物业费长达12年,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樊城区法院。
该院立案庭庭长杨全胜接手这批案件后认为,此案是个涉及14户业主的系列案,诉前调解已经失败,才转入诉讼程序。要是简单地一判了之,后续物业公司可能起诉更多欠费业主,双方矛盾只会愈发尖锐。秉持着化解矛盾的初衷,他决定征求双方意见,尝试庭前调解。
然而,物业公司坚称自身在物业管理上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业主们也毫不示弱,一口咬定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必须赔偿损失,否则坚决不交物业费。张某还委托了专职律师提出反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公共水管破裂致使自家房屋受损的12000元。同时因调解权限问题,物业经理无权减免物业费,每笔减免金额都得层层上报集团审批。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难道真的只能判决结案吗?”杨全胜心里明白,一旦判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后续执行还会耗费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草拟完判决书后,杨全胜决定再试一次。
杨全胜仔细翻阅张某提交的反诉状和证据材料后,结合张某家里的实际情况,向其讲明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并阐明了调解方案。
“虽然我家房屋损坏不是物业公司直接导致,但其管理上有疏忽,存在一定过错。希望法官能帮忙从中调解,如果能减免部分物业费作为补偿,这件事就算了结,我也不会再拖欠物业费。”张某表示。了解张某的真实想法后,杨全胜实地走访了物业集团公司,与公司分管物业的领导、法务及代理律师共同听取了小区物业经理逐户梳理后的情况汇报,面对面商讨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磋商,物业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的请求,为张某减免了部分物业费用,并承诺后续会大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妥善解决业主反映的服务瑕疵。张某也一次性结清了拖欠的物业费、水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根据这批案件中每户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减免。其余业主经庭前调解,也纷纷当场结清欠费。至此,这次的物业矛盾得到圆满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心结也被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