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任智文】“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拿回血汗钱……”2024年12月,在樊城区法院,申请执行人孙某在领款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激动地说。
2017年6月,王某雇佣孙某在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双方约定,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费用。但到2020年1月,王某拖欠孙某84380元劳动报酬未支付。孙某多次讨要均无果,遂诉至樊城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无奈之下,孙某向樊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姚纯一发现,该院又接连受理了另外两起王某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
姚纯一认为,该系列纠纷虽然执行标的不大,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他迅速与王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
经过耐心沟通,王某表示愿意积极与3名工人协商还款事宜。为积极化解双方纠纷,尽快兑付劳动报酬,姚纯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然而在调解现场,王某给出的还款方案周期较长且数额较小,未获得3名农民工的同意。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此后,姚纯一对王某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网络及线下调查,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姚纯一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确认,并对案涉房产采取了查封措施,督促王某积极履行。
收到查封房产的执行裁定书后,王某慌了神,忙到法院进行沟通,表示还款方案可以再协商。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王某交代了此前故意隐瞒的财产情况。
鉴于王某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怠于履行的行为,姚纯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引导其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王某认识到错误并及时调整还款方案,主动以案涉房产作为担保。
随后,姚纯一再次组织双方到法院协商,双方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法院的督促下,当天王某向3名工人兑现了12万元劳动报酬。一周后,王某将剩余的3万元工资打入工人们的账户中。至此,3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