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张文】近日,保康县法院黄堡法庭成功审结22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22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些案件的被告均为黄堡镇一石材公司及宋某,其中,宋某承包石材公司采石场进行石料开采、生产。自2022年7月起,22名农民工受宋某邀请在石材公司提供劳务,直到2024年4月石材公司停产,22名农民工未领取过分文工资。
承办法官对这些欠薪案件高度重视,力争做到快审快结,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应诉文书,其中,被告石材公司一直未能签收文书,承办法官索性驱车上门直接送达。经多方打听,承办法官终于在一个小卖部见到了石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
得知情况,张某激动地辩称:“工人并非他雇的,而是宋某雇的,谁雇的人谁发工资。”承办法官向其释法说理:“石材公司与农民工建立了用人关系,所以工资清偿责任在公司。”同时,承办法官告诫张某不依法妥善解决这些欠薪案件可能面临不利后果。最终,张某答应到庭妥善解决22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
考虑到这22起案件的被告是相同的,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压缩审理时限,承办法官决定合并审理这些案件。庭审中,各方当事人按庭审流程就案件事实和相关问题依次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辩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及时宣判,判决由石材公司承担22名农民工的工资,各方当事人对判决均服判未提起上诉。这些案件的审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吃下了定心丸。
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保康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完善涉欠薪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权益。与此同时,保康县法院提醒广大农民工,要注意保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清单、银行工资卡流水等,提高维权胜诉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