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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破解“一房二卖”

买房人八年维权终获成功

□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张茜悦 陈谷云

今年2月28日,赵平(化名)拿到不动产权证,用指尖轻轻摩挲着封面上庄严的国徽时,眼中泛起激动的泪花。这份承载着2900多个日夜期盼的证书,终于为他长达8年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而这一切,都源于襄城区检察院以检察监督利刃,维护了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买房未过户留下隐患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当时,赵平看中了方雯(化名)一套70万元的拆迁置换还建房。由于该房尚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赵平对交易风险心存顾虑。

为打消赵平心中的顾虑,方雯主动提议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并在合同上约定待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办理后,方雯立即配合赵平完成过户。

见方雯态度诚恳,赵平便答应了,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当场付清了70万元购房款。然而,他未曾料到,这尚未到手的“双证”,日后竟成为方雯母女实施“移形换影”之计的关键漏洞。

多次诉讼后陷入僵局

4年过去,方雯始终未履行过户承诺。无奈之下,赵平于2016年3月向襄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赵平所有。方雯不服,提起上诉。然而,由于该房屋所在小区名称、房屋编号等发生变更,二审期间,经法官组织,双方同意和解,赵平撤诉,原判决被撤销。

一周后,赵平更正了涉案房屋信息再次提起诉讼时,发现方雯竟将该房屋以91.5万元的价格,卖给女儿王欣(化名),并完成不动产登记。

赵平蒙了:自己买的房子怎么又被卖给了别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年3月,赵平再次起诉,请求确认其与方雯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方雯与王欣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由于该房屋已登记在王欣名下,且赵平无法证明方雯母女恶意串通,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检察监督助力破局

2023年3月,走投无路的赵平来到襄城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你放心,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方雯和王欣之间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查明事实。”承办检察官安慰赵平。

在查看原审判决书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王欣是方雯唯一的女儿,母女之间为何要通过房产中介交易房屋?王欣20多岁,是否具备购买能力?购房资金从哪儿来?

带着这些疑问,承办检察官调阅了相关卷宗,仔细审查后发现,王欣曾在2013年按揭购买过一套房屋,后因断供,2016年被开发商起诉解除了合同。而就在解除合同6个月后,王欣便出资91.5万元购买其母亲的房屋,这显然不合常理。

承办检察官决定从涉案购房款来源查起,通过细致核查银行流水,发现王欣支付的91.5万元购房款中,70万元外借的款项来源可疑。其中,王欣男友出借10万元,而与母女俩非亲非故的陈某、徐某竟出借60万元。进一步比对方雯的银行账户流水,检察官锁定了关键线索——这60万元极有可能是方雯提供,用于伪造交易流水。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远赴外地,在当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陈某、徐某二人进行询问。经检察官分析利弊,拿出银行流水后,二人最终承认,60万元是应方雯要求伪造的资金流水,实际款项均由方雯提供。至此,母女俩恶意串通、逃避房屋交付义务的真相大白。

检察建议维护公正

2023年7月,襄城区检察院向襄城区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认为襄城区法院作出的原民事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妨害了司法公正。

2024年3月,襄城区法院再审作出判决,判令方雯、王欣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欣、方雯将涉案房屋过户至赵平名下。方雯上诉后,襄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2月,襄城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房屋先返还登记至方雯,再转移登记至赵平。之后,方雯主动联系赵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幸好有检察院的监督,历经八年我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今年4月,赵平笑容满面地来到襄城区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

至此,这条长达8年的艰难维权之路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看着房产证上的名字,赵平如释重负,这场母女间“一房二卖”的骗局,在检察监督的有力保障下,终于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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