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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庄园小区停车乱象调查

业主侵占绿地建“停车位”

工作人员纠正侵占绿地的行为

□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 文/摄

小区绿化是提升业主生活舒适度的重要指标之一。4月22日,樊城区清河庄园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本报反映,小区部分业主侵占绿地建“停车位”,物业虽多次劝阻但成效甚微,且在问题处理责任归属上陷入困惑。

为核实情况,4月23日上午,记者实地走访了清河庄园小区。

现场直击:

擅自侵占绿地现象频现

清河庄园坐落于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洪家沟社区小清河河畔,小区占地面积达62.9亩,建筑面积9.78万平方米,由3栋24层高层、7栋 17层高层和4栋11层小高层组成,共计14栋楼,规划住房940套,实际入住760户。

在小区7号楼左侧,一业主将毯子、垫子等物品铺在草坪上,硬生生“打造”出一个“停车位”。

小区保安谭师傅告诉记者,这一建“停车位”的行为发生在4月21日,物业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劝阻,但业主并未听从。面对记者的询问,涉事业主刘师傅承认该“停车位”是其所为,并称:“实在是没有地方停车,物业也不给解决。”

随后,中原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带领记者来到离刘师傅“停车位”不远的区域,此处还有两个类似的“停车位”,均是业主用毯子、垫子铺在草坪上形成的,且“停车位”上仍停着车辆。“这些行为已经对绿化带造成了损坏。”执法人员表示。

在现场,执法人员监督并协助刘师傅将铺在草坪上的物品清理到一边,并安排车辆进行清运。记者看到,盖在绿地上的物品虽然被清理了,但被覆盖过的地方已经寸草不存。

随后,记者跟随物业公司人员在小区内巡查发现,业主侵占绿地建“停车位”的现象并非个例,多处绿化区域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

物业难题:

停车矛盾久拖未决

为清河庄园提供物业服务的是洪沟物业。该公司负责人邢晓旭介绍,小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停车矛盾。

据了解,小区开发商在地面规划的停车位仅有238个,但目前录入物业管理系统的车辆已达1240多辆,车位供需矛盾极为突出。

邢晓旭表示,物业曾尝试推行 “先到先停,无位停外”的管理方式,但遭到业主强烈反对,最终不了了之。由于小区内停车位严重不足,物业又无法有效解决停车问题,业主只好自行想办法,这才导致了侵占绿地建“停车位”的现象频发。

邢晓旭对此深感头疼:“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劝阻,而且在劝阻过程中还时常遭到业主的辱骂。”他表示,自2019年以来,小区内多处绿化遭到破坏,部分区域甚至被加盖成房屋或改造成“停车位”,物业虽多次反映,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部门回应:

明确违法行为的管辖权

业主擅自侵占绿地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此,樊城区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回应。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可通过书面形式将问题上报至辖区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负责处理。记者了解到,2021年8月至10月,市住建部门与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的18个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根据该确认书规定,“损害城市绿地及其设施行为的处罚”“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监督检查”两个事项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属地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查处。

一边是私家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一边是停车位严重不足,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成为焦点。小区绿地究竟能否改造成停车位?

樊城区住建局相关部门上述负责人表示,小区绿地并非完全不能改造为停车位,但必须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原则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若确实需要改变绿地用途,需依法依规办理。

具体而言,一是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需经法定比例的业主通过;二是要向绿化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报批,同时需按照要求进行占补平衡,即对损绿、毁绿行为进行补偿,确保小区绿化率达到相应标准。此外,新建停车位还需符合消防、日照等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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