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纪哲】4月10日,本报以《预付定金购车 想退引发纠纷》为题,报道了消费者胡先生预付10500元定金后改变购车计划,为讨要定金与4S店产生纠纷一事,引发多方关注。
事件发生后,双方经过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和解。4S店承诺退还胡先生9500元,剩余1000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胡先生说,为讨回定金,他专门向单位请假,于4月11日至13日连续3天前往4S店,与4S店业务经理吴女士协商。
起初,吴女士态度并不明朗,未就退款事宜松口,后提出扣2000元、退8500元的解决办法,并要求胡先生给4S店介绍一位买车客户。
4月13日,胡先生再次找到吴女士时,对方表示需与老板商量后再答复。
4月14日,受理胡先生投诉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胡先生进行电话回访。此后不久,4S店安排业务人员与胡先生对接,告知将退还9500元预付购车款,让胡先生提供银行卡和身份证,退款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昨日,吴女士向记者反馈,4S店会履行承诺,但退款需要公司走相关程序,9500元何时能划转到胡先生的银行卡账户,还无法确定。
对于此次协商结果,胡先生表示满意。他称这次经历给自己上了一课,认为4S店扣除1000元是合理的。
胡先生还特别感谢本报和4S店在此次事件中,让自己意识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业内人士提醒有购车意向的消费者,切勿先预付定金再签合同,一定要先看合同再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