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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日记(3月9日)

全国人大代表李静: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3月9日下午,湖北代表团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两高”报告。作为教育工作者,我特别关注到“两高”报告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成因复杂,检察机关在相关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法律要义,向社会释放了“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的强烈信号。

针对心理健康问题低龄化趋势和低龄未成年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多发的情况,我在小组会上建议:继续夯实“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的保障。也期待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协同强化专门学校的建设,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做好矫治、更好回归社会。

“心理健康问题”低龄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低俗的网络信息是主要原因之一。我希望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网络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增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提升公众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媒体记者周娜)

全国人大代表刘长来: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3月9日上午,我们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我在会上作了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精准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与新诉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司法屏障。作为民营企业代表,我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深受鼓舞,对民营经济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提出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强调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样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期待司法机关持续发力,打造让民营企业安心投资、放心创业、专心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全媒体记者孙凤玲)

全国人大代表王莉: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3月9日上午,我们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这两份报告站位高、内容实、亮点多,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布置工作科学务实,既彰显了法治的温暖和力量,又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指导调解力度,会同16家中央有关单位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化解纠纷1218.2万件,同比增长1.5%。这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工作过程中,注重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有效地在诉前化解了大量纠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能继续加强矛盾源头调解,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全媒体记者孙凤玲)

全国人大代表闵洪艳: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3月9日,湖北代表团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两高”报告。看到“两高”报告中“依法保障绿色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容,我感触良多。乡村振兴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治的护航。堰河村从“穷山沟”到“绿富美”的蝶变,正是法治与实干结合的缩影。

在堰河村的发展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过去,村里发展乡村旅游时,曾面临服务标准不一的问题。后来,我们成立生态旅游合作社,通过“四统一”(统一标准、价格、培训、品牌)规范经营,并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这才让游客安心、村民舒心。

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在堰河村,我们让村民参与决策、共享成果。例如,垃圾分类超市的建设和水库项目的争取,都是村民集体议定的结果。这种“共谋共建共管”模式,正是基层民主法治的生动体现。

堰河村的生态振兴,始于“人在、山在、绿色在”的誓言。我们曾用钢钎凿石种树,让村里的森林覆盖率高达81%。但生态保护不能仅靠觉悟,更需要法治约束。严惩破坏生态的行为,才能持续推动乡村旅游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也要多从法治层面提建议,为依法保障绿色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尽心尽力。

(全媒体记者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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