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张倩 张磊】最近天气转暖,外出踏青的市民络绎不绝。2月26日,记者从襄州警方了解到,一名男子在踏青时竟点燃草坪,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2月19日,男子周某在双沟镇仓房村踏青时,看到正大食品公司附近有两片长势较好的草坪。百无聊赖之际,他竟掏出打火机,点燃小草。
谁知,火势瞬间变大,迅速向外扩散。2分钟内,小火圈就变成直径近5米的大火圈。
火势不断向周围蔓延,不远处的路边就停放着正大食品公司员工的私家车。火一旦烧到那里,后果不堪设想。
正大食品公司的门卫发现起火后,立即向双沟派出所报警,并拿出灭火器扑火。
好在控制得及时,大火最终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最终,周某赔偿了相关经济损失,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襄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违规野外用火危害大,警方对于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大家自觉遵规守法,提高防火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切勿在野外随意焚烧杂草、垃圾等,以免引发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