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贾田晶】2月11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月12日元宵节,将发放第四批“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
本轮消费券于2月12日10:30开始发放,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即截止时间为2月18日24:00,发放平台为支付宝、云闪付、美团,主要类型为线下零售和餐饮两种消费券。
零售券的核销门槛为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消费满600元减150元;餐饮券的核销门槛为消费满100元减25元,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
活动期间,在鄂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APP,搜索关键字“惠购湖北”即可进入领券页面,抢领本市州消费券。消费者可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个平台只能抢领其中一个券种的一种核销面额,即在一个平台只能领取一张消费券。其他领券规则、核销规则不变。
此外,使用“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可享受叠加优惠,消费券与服务平台、商户(机构)优惠券可叠加使用。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本批次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款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发生退货退款情况后,已使用的消费券视同已使用一次核销资格,退款后也不再返还已使用的消费券。
市商务局特别提醒,消费券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成品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为确保能顺利领券,消费者需提前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