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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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不满意 退款引纠纷

□全媒体记者芦珊 通讯员陈露阳 周晓洁

近日,市民钟女士(化姓)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一起关于购买砧板的消费争议。此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钟女士称,上个月,她的丈夫在樊城区丹江路某便利店花55元购买了一个砧板,拿回家清洗后发现起木渣,回去找商家,商家却不承认商品有问题。钟女士将砧板留在了店铺里,并拨打12345热线,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调解退货退款。

1月8日,屏襄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热线派出的工单后,他们和钟女士取得了联系,并派工作人员到相关便利店,也请钟女士到现场,打算为双方当面调解。钟女士表示自己要照顾生病的孩子,拒绝去现场。后来,工作人员电话告知钟女士,商家不认可砧板掉渣,经工作人员调解,可为其换货。钟女士拒绝换货,坚决要求退款。

经过继续协商和调解,1月4日,商家同意退款,但表示因砧板外包装塑料膜被撕掉,影响二次销售,仅愿意退款50元。对此,钟女士坚决不同意,她认为质量低劣的产品本就没有再次销售的必要,更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包装费用。零售商家如果有损失可以向生产商或供货商追偿,而不应加到消费者头上。

1月8日,记者获悉,经过屏襄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再三调解,商家已同意给钟女士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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