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办理“2023.07.07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过程中,依法扣押的涉案财物,因无法查明该物品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710-3225517(蔡警官)
联系地址: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樊城区航宇路1号)
附无主物品公示清单。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