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建春 张晋瑜 特约通讯员欧阳智慧 通讯员李辉敏】为博取网络流量,保康一男子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飙车炫技并拍摄视频传播。4月8日,保康县公安局网警、交警联动执法,快速查处该起危险驾驶违法案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月7日12时许,保康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段摩托车危险驾驶视频在社交平台传播,引发市民关注。视频显示,一辆摩托车在城区河西路急速行驶,发动机发出刺耳轰鸣声,驾驶人在车流中频繁变道、超速行驶,车辆仪表盘显示最高时速达每小时101公里,还做出多种炫耀性驾驶动作,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当即触发警方预警机制。
发现违法线索后,网安大队第一时间将情况推送至交管大队。两部门立即启动合成研判机制。办案民警对视频中的车辆特征、周边路况及行驶轨迹进行细致核查比对,迅速锁定35岁驾驶人牟某(化名)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
4月8日上午,交管大队依法传唤牟某接受调查。牟某主动驾驶涉案摩托车到指定地点配合核查。经现场查验,该摩托车存在擅自更换排气系统、改装消音装置等非法改装情形,与视频中的车辆特征完全吻合。
面对确凿证据,牟某对其在公共道路飙车、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博取关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供述,为拍摄炫酷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忽视了行车安全,也未意识到该行为已触犯法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牟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将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
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为追求流量而漠视法律、挑战公共安全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