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启动

作者:李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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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兴会 通讯员易晓琴】即日起至4月24日,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可向所在地妇联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审核通过后每人将获得一次性1万元救助金。

4月7日,记者从樊城区明晶巷社区接到的上级通知中获悉,申报对象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经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持有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

符合条件的妇女需提交以下材料:2026年个人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复印件(须在有效时间范围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低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原则上向认定其低收入身份的民政部门所在地妇联提出,经村、乡、县、市、省级妇联逐级审核后,最终确定救助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已获得过本项目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提交申报材料不代表一定能获得救助,最终结果需经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