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朱荟云】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石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跨国婚恋中介服务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为原告陈某挽回经济损失31000元。
2018年10月,陈某委托李某为其介绍外籍婚恋对象。
此后,李某以支付彩礼、办理证件等名义,多次要求陈某向指定账户汇款。2019年5月,陈某与李某介绍的外籍女子按习俗举办婚礼,但半年后该女子离家失联。
陈某认为李某与女方存在共同骗婚嫌疑,协商退款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詹宏伟并未纠结于“骗婚”的情绪化指控,而是聚焦于款项性质与返还可能。他仔细梳理资金流向,结合事实与李某的履行能力,给出中立的返还金额意见,引导双方将争议核心从“是否欺诈”转向“如何退赔”。
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李某返还陈某31000元。
本案通过调解实质化解了矛盾,既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也为此类非典型婚恋中介活动中的财务往来风险作出了司法警示。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